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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6年重点节能领域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的函

发布日期:2016-05-24  来源: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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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充分发挥节能标准对节能减排、产业转型升级的倒逼作用,我局组织开展了重点节能领域地方标准项目征集,经专家评审,现决定将《兰炭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等18个项目列入我省2016年重点节能领域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充分发挥节能标准对节能减排、产业转型升级的倒逼作用,我局组织开展了重点节能领域地方标准项目征集,经专家评审,现决定将《兰炭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等18个项目列入我省2016年重点节能领域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制定计划的项目,应按照《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下载网址:省质监局官方网站—通知文件—标准化—文件资料)要求,于2018年6月30日以前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项目未完成前,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全面管理项目制定工作。
 
  三、列入本计划的节能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审查通过后,我局将根据标准对我省相关产业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各项目承担单位也要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确保标准起草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
 
  四、列入本计划的节能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在制定过程中如发生不可预见的问题,请及时与省质监局标准化处联系,以便于及时调整或变更项目。
 
  联系人:张曼莉
 
  联系方式:029—87292249
 
  附件:2016年重点节能领域节能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5月17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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