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食品添加剂 聚氧丙烯甘油醚》、《食品添加剂 聚氧丙烯氧化乙烯甘油醚》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被列入201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项目编号分别为spaq-2012-35和spaq-2012-36,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和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作为上述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组织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标程序,标准起草工作组在研究了相关标准技术资料、行业调研、样品检测、数据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适用,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发送给各相关单位及有关专家,广泛听取意见。请贵单位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并填写“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表1),并请于2016年2月26日前将对标准的意见及建议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发至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标准起草工作组将根据所收集的合理建议对标准进行修改。
联系方式: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4号院621室 邮编:100015
电子信箱:crucifix228@aliyun.com;lihuiyicn@126.com
电话:010-53218288转6652;010-53218330
传真:010-53218325
联系人:刘捷(13811300593)、李惠宜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 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
2016年1月15日
附表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XXXX》(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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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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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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