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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征集2015年广西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2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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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征集2015年广西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区直各厅局,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市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广西标准化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和建设21 世纪海上新丝路,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做好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地方标准体系,提升地方标准的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地方标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从即日起至2015年3月1日止,面向全区范围内公开征集2015年度广西地方标准计划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适应需求,精心组织。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本地区及行业发展需求,按照自治区技术标准发展战略提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产业领域,精心组织申报。以加快我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二)服务民生,促进发展。切实增强地方标准制定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满足市场需求,保障健康安全,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推动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三)突出重点,创新驱动。围绕优势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资源产业发展需要,加强标准研究和自主创新,加快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向技术标准的转化。
 
 
  (四)填补空白,完善体系。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提出标准制定项目申请,以建立和完善我区地方标准体系。
 
 
  (五)组织保障,措施有效。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制定技术先进,科学合理的相关标准,承担单位应具备组织、技术、资金等保障条件,工作措施积极有效。
 
 
  二、申报范围
 
 
  (一)围绕千亿元工业产业和战略性新兴工业产业发展,突出汽车、机械、电力、石化、有色金属、冶金、造纸与木材加工、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方面的标准。
 
 
  (二)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突出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业以及中草药等领域的基础设施、种养、检测、计量、加工和流通等方面标准。
 
 
  (三)围绕现代服务业重点,突出现代物流、信息、金融、高技术服务、物业、家庭、养老、商贸流通、房地产、文化产业、服务外包、基本社会服务、劳动保护和旅游等方面的标准。
 
 
  (四)围绕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清洁生产等方面的标准。
 
 
  (五)围绕应急管理和公共事业发展,突出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公共医疗、公共文化等领域的标准。
 
 
  (六)围绕保障公共安全,突出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标准。
 
 
  (七)围绕美丽乡村建设,探索制定涵盖建设、管理、维护、服务及评价等各环节美丽乡村标准。
 
 
  (八)其它急需转化的各类技术和管理标准。
 
 
  三、报送要求
 
 
  (一)本次征集的项目为2015年度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区直各厅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市质监局、直属事业单位,广西标准化协会负责组织项目申报。
 
 
  (二)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本地区的实际,充分发挥产学研等各方力量,认真分析标准研制需求,突出重点,做好标准的规划与项目申报工作。
 
 
  (三)对报送的项目要从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作出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凡按照《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72号)要求的申报项目,予以重点倾斜和照顾。
 
 
  (四)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函、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五)根据论证结果下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并在自治区质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审定通过后予以适当经费补助。
 
 
  (六)报送时间:请各项目申报组织单位于2015年3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gxjbzhc@163.com)及盖公章纸质文本报送自治区质监局标准化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谢宏昭,0771-5303210。
 
 
  附件:1. 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
 
 
  2. 广西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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