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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征集2014年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的函(黔卫计函〔2014〕29号)

发布日期:2014-06-04  来源: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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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做好2014年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实施细则》,我委决定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贵州省2014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
各有关单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做好2014年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实施细则》,我委决定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贵州省2014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2014年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的有关要求,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充分考虑我省食品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体现我省地方特色以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
 
  (三)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但需要在贵州省境内统一实施,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二、立项重点领域
 
  (一)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包括食品分类和食品安全术语,食品中污染物和致病性微生物限量等;
 
  (二)食品产品安全标准;
 
  (三)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准;
 
  (四)基础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
 
  (五)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
 
  食品添加剂、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不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范围内。
 
  三、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本地区的实际,充分发挥产学研等各方面的力量,并结合行业实际,提出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立项建议。
 
  (二)各单位对报送的项目要从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代表性等方面作出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及有效性。
 
  (三)报送材料包括:拟制(修)订标准的文本草案和起草说明、《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目申请表》(电子版在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gzwst.gov.cn上下载,进入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版块)。
 
  请各单位及个人于2014年7月1日前将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联 系 人:顾华、陆婧
 
  联系电话:0851-6826074
 
  传    真:0851-6868283
 
  电子邮箱:wjw_spc@gzcdc.gov.cn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5号楼10楼1013室。
 
  附件: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表
 
  2014年5月26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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