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起草单位、各有关生产企业、有关专家: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64)提出,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酵分委会(TC64/SC5)归口,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牵头组织起草制定工作。
为了使该标准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可操作性,按照制标程序,进行了调研、收集有关资料、会议讨论等工作,经过反复修改和整理,提出了《酵母及酵母制品分类导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根据2012年6月19日第二次起草工作组会议的工作安排和进度,对标准中涉及的关键性问题达成共识,会后进行了标准文本的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将修改好的《酵母及酵母制品分类导则》(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研究,将修改意见表填好后于2012年9月2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协会,谢谢合作。
联系人:刘捷
电话:010-68396573
E-mail:crucifix228@yahoo.com.cn
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
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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