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效控制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我部决定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4285-89)进行修订。
鉴于该标准对于环境保护工作有重大影响,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为做好标准修订工作,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修订该标准公开征集意见。请各单位参照附件一所列问题或就其他问题,对修订标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反馈我部。征集意见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6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赵国华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修订《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相关问题
3.征集意见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农药 安全使用 意见 函
附件一:
修订《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相关问题
一、《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4285-89)有无实施的法律依据?实施标准的责任主体是否明确?
二、《农药安全使用标准》能否强制执行?应如何执行?
三、现行国家环保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4285-89)是否适合我国农业生产的特点?实施的情况如何?主要存在哪些不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问题?
四、对《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4285-89)的适用范围、结构框架调整有何建议?
五、对《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4285-89)中的代表作物和农药品种的调整有何具体建议?
六、《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4285-89)中针对农药的剂型、常用药量、最高用药量、施药方法、最多使用次数等控制项目是否需要调整?具体调整建议是什么?
七、对修订《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4285-89)的其他建议。
附件三:
征集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质检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
中国化工环保协会
沈阳化工研究院
浙江农业大学
先正达生物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意见单位:机关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