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和《海南省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海南省质量协会组织对《海南消费领域区域公共品牌通用要求 农食产品》等八项团体标准的立项建议进行了评审。经立项评审会审核,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标准起草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标准制订工作,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海南省质量协会。
特此公告。
联系人:欧家杰
联系电话:0898-65301305 邮箱:hnszlxh2001@163.com
海南省质量协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关于《海南消费领域区域公共品牌通用要求 农食产品》等八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相关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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