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系统推进河北省传统文化产业标准化建设,健全涵盖产品、服务、人才与机构的全方位标准体系,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依据《河北省传统文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经征集与论证,河北省传统文化促进会标准管理办公室批准以下七项团体标准立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标准清单
1.《河北文化名酒 名称认定及质量评价规范》
2.《传统文化旅游景点(区)星级评价规范》
3.《传统文化产业从业人员 课程体系及岗位能力评价规范》
4.《中医药文化传承基地(工作室)认定与建设规范》
5.《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 星级评价及服务规范》
6.《传统灸法养生示范基地(门店)认定与评价规范》
7.《冀品好物 产品认定与评价规范》
二、组织与实施
以上标准项目由河北省传统文化促进会牵头,并联合相关机构共同组织起草。请各标准起草工作组严格按照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程序,组织产学研用各方力量,深入调研、加强协调,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标准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与适用性。
三、项目周期
标准制定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或延期,须提前向我办提交书面申请。
本标准立项信息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www.ttbz.org.cn)公布,敬请关注。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梁建成 联系电话:18231185181
电子邮箱:hbpdc@139.com
河北省传统文化促进会标准管理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