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环境监测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等8项辽宁省地方标准已经通过技术审查并形成报批稿,拟对外正式发布。其中,《零碳(近零碳)工厂评价规范》《零碳(近零碳)园区评价规范》《粉煤灰路基设计与施工规范》等3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技术内容总体适用于我省,根据《东北三省一区标准化协同发展框架协议》规定,拟列入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等同采用,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5年9月2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处。
联系人:高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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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4)96315-1-3512
附件:1.8项地方标准目录
2.地方标准报批稿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2日
8项地方标准目录
1.环境监测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
2.泥质海岸造林技术规程
3.林下刺五加生产栽培技术规程
4.平欧杂种榛栽培技术规程
5.退化柞蚕场生态恢复技术规程
6.零碳(近零碳)工厂评价规范
7.零碳(近零碳)园区评价规范
8.粉煤灰路基设计与施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