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根据《中国乡村发展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响应中国乡村发展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需求征集的通知”,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及相关专家评审,中国乡村发展协会正式批准《动物友好型屠宰场等级评价—生猪》等十项团体标准立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请《动物友好型屠宰场等级评价—生猪》等十项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重庆国康动物福利科学研究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
附件1:团体标准立项汇总表
附件2: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联 系 人: 邹陆录
联系电话: 13520435040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8号办公楼5层
中国乡村发展协会
2025年9月4日
团体标准立项汇总表.docx
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
相关标准如下:名称 |
《动物友好型屠宰场等级评价—生猪》 |
《动物友好型屠宰场等级评价—肉牛》 |
《动物友好型屠宰场等级评价—生鸡》 |
《Renofarm 5G 生猪标准制定》 |
《Renofarm 5G 肉鸡标准制定》 |
《Renofarm 5G 奶牛标准制定》 |
《Renofarm 5G 肉牛标准制定》 |
《动物友好型运输企业等级评价-生猪》 |
《动物友好型运输企业等级评价-肉鸡》 |
《宠物友好型用品用具评价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