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农业农村产业振兴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规定,经我会秘书处及标准委员会进行立项评议,评议意见符合立项要求,同意《出口产品 象州蔬菜流通规范》、《出口产品 象州蔬菜质量分级》、《出口产品 象州蔬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采集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特此公告。
联 系 人:郑刚,联系电话:1397867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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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准名称 | 提出单位 | 起草单位 | 备注 |
1 | 出口产品 象州蔬菜流通规范 | 象州县 农业农村局 | 象州县农业农村局、广西黎树农林有限公司、象州群农耕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广西象州县妙皇乡盘古屯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广西创丰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
2 | 出口产品 象州蔬菜质量分级 | |||
3 | 出口产品 象州蔬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采集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