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专家:
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批准立项和组织制定的《企业自主品牌竞争力评价指引》《质量强市优秀企业家评价指引》《质量强市建设领军企业培育指南》3项团体标准,经组织参编单位和相关专家多次讨论、修改,已形成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根据《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深质促进会〔2024〕9号)要求,现对《企业自主品牌竞争力评价指引》《质量强市优秀企业家评价指引》《质量强市建设领军企业培育指南》3项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专家于2025年9月5日前将《征求意见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szqcpa@163.com,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1.《企业自主品牌竞争力评价指引》(征求意见稿)
2.《质量强市优秀企业家评价指引》(征求意见稿)
3.《质量强市建设领军企业培育指南》(征求意见稿)
4.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
2025年8月6日
附件3.《质量强市建设领军企业培育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质量强市优秀企业家评价指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1.《企业自主品牌竞争力评价指引》征求意见稿.pdf
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关于《企业自主品牌竞争力评价指引》等3项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