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标委及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发起的《屋顶绿化建设技术规范 第1部分:设计与施工》《屋顶绿化建设技术规范 第2部分:植物与基质》《屋顶绿化建设技术规范 第3部分:运营与维护管理》《屋顶绿化建设技术规范 第4部分:可再生能源系统集成与应用》《屋顶绿化建设技术规范 第5部分:碳汇计量与监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科学院广西植物研究所发起的《重金属污染土壤生态修复技术指南》六项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符合立项条件,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标准立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团体标准部。
标准部联系方式:丁主任 13718331338 010-64201955
中国长城绿化促进会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