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计量院,各省级专业(用)计量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苏市监规〔2023〕12号)相关规定,经起草单位申报、计量技术委员会审核推荐、专家论证、网上公示等程序,省市场监管局确定了2025年江苏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立项计划,现予下达。请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计量技术规范制定工作,于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材料报送报批。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2日
相关标准如下:碳普惠减排量计量技术规范 节能改造项目
压缩空气微生物采样器校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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