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大气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推动我省挥发性有机物、生活垃圾焚烧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提升,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根据《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2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9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厅,意见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何莎
电话:0731-85698116
电子邮箱:hnshbtdqc@163.com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附件:附件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4: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版)编制说明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