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福建省联合采购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福建省联合采购协会日前组织专家对《华夏名品认定通用规范》《华夏特色伴手礼评定规范》两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审查,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标准起草单位厦门市国贵供应链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团体标准工作流程及专家意见,抓紧组织相关编制工作。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聂永强
电 话:13003907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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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团体标准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