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循环经济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团体标准《零碳工厂评价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附件1)和编制说明(附件2)的编制工作,现向各单位征求意见,请填写《四川省循环经济协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附件3)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至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卢小良 13880636043 sccjh2009@163.com
附件:1.零碳工厂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2.零碳工厂评价规范编制说明
3.四川省循环经济协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
四川省循环经济协会
2025年8月1日
关于《零碳工厂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pdf
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零碳工厂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编制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