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25〕48号),为进一步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压减地方标准存量,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市监发〔2025〕140号)明确提出“对已发布未备案的设区的市地方标准进行废止”(附件1,重点任务一),经统计梳理,决定废止我市已发布未备案的200项地方标准项目(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附件:1..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西安市已发布未备案地方标准清单.doc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7日
(联系人:朱玉帆联系方式:86787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