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规定,现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其中制定5项,修订1项,共6项。
省级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要求,通知标准起草单位抓紧启动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督导起草单位认真研制,广泛听取意见,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将按程序延期或终止。
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联系电话:0571-89761422,电子邮箱:zjbz2012@126.com。
相关标准如下:标准名称 | 性质 | 制定/修订 |
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强制性 | 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