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青海省冬虫夏草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修订版)等相关文件要求,青海省冬虫夏草协会和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院组织专家对《野生冬虫夏草和人工虫草的鉴别》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函审。经评审,该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标准名称:野生冬虫夏草和人工虫草的鉴别 标准编号:T/QCSA 9-2025 起草单位: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院、青海省冬虫夏草协会、浙江国坤堂健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御品商贸有限公司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组织主要起草单位抓紧落实,严把标准资料关,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相关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确保按计划完成标准编制任务。
联系单位:青海省冬虫夏草协会
联 系 人:马燕
联系电话:0971-6131183 16697107719
青海省冬虫夏草协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