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的具体要求,为加快推进肇庆市工程师学会团体标准发挥在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团体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肇庆市工程师学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经研究,由肇庆市农业农村局、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封开县农业农村局、封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肇庆市杏花鸡协会提出的《杏花鸡种鸡认定管理规范》、《商品代杏花鸡质量分级》、《杏花鸡商品代雏鸡苗质量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予以公告。
请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肇庆市工程师学会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组织协调,严把质量关,确保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龙莹莹
电话:0758-2822805
肇庆市工程师学会 肇庆市杏花鸡协会
二〇二五年陆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