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东标协〔2024〕2号)的相关规定,东莞标协于2025年6月13日组织专家对《标准化领域专家库建设与管理指南》、《东莞市地方标准立项评估指南》两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书面评审。经专家书面审查,所申报的《标准化领域专家库建设与管理指南》、《东莞市地方标准立项评估指南》两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各起草单位按照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加强基础数据研究,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附件:团体标准及起草单位名单
东莞市标准化协会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