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我协会审议通过了《品牌价值评价 通用要求》等五项团体标准的立项,现予以公告。
请各起草单位加强组织协调,达成行业内广泛共识,严把质量关,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
联系人:刘龙飞
电话:0371—65958766
邮箱:henanshengzlxh@163.com
附件:团体标准清单
河南省质量协会
2025年6月9日
河南省质量协会关于《品牌价值评价 通用要求》等五项团体标准立项公告.pdf
相关标准如下:《品牌价值评价通用要求》
《品牌价值评价农业》
《品牌价值评价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