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博士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海南省博士协会组织了相关专家对《东方渔业公用品牌标识使用规范》进行立项会审。经专家审查,认为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该标准由东方市农业农村局、东方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品相大潮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起草,请起草组严格按照海南省博士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专家意见进行标准编写,强化编制质量管理,确保按期完成编制工作。
联系人:张老师 13876691210 hnbscc@163.com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内
海南省博士协会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