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行业有关单位:
《采蜜管理要求》、《蜂蜜采收与加工技术规程》和《内蒙古蜂蜜》三项内蒙古质量与品牌促进会团体标准已按照项目研制进度要求,完成了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1号)的规定和《内蒙古质量与品牌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内蒙古质量与品牌促进会现对《采蜜管理要求》、《蜂蜜采收与加工技术规程》和《内蒙古蜂蜜》三项团体标准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行业专家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于2025年6月27日前将所提意见填入《征求意见反馈表》(附件1),并通过邮件等方式反馈至联系人。
联系人:张蒙、郑茹茹
电 话:18647375823、13674816539
邮 箱:nmgzlyppcjh@163.com
附件下载
附件1:《征求意见反馈表》
附件2:《采蜜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
附件3:《蜂蜜采收与加工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附件4:《内蒙古蜂蜜》(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