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化工流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国化工流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及相关专家评审,由如东振丰奕洋化工有限公司申报的《工业级四甲基氢氧化铵》、由湖北菱永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电子级双氧水》团体标准符合立项要求,现予以批准立项。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合规性。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将意见反馈至中国化工流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联系人:周庆东
电话:010-86393176,13720080067
Email :biaozhunbu@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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