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内蒙古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要求,2025年4月21日内蒙古标准化协会对《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乳制品产品》《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牛羊肉产品》《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山羊绒产品》《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兽用疫苗产品》《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饲料产品》5项团体标准进行了技术审查,经协会研讨与评审,5项团体标准(见附表1)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制标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在12个月内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逾期立项项目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