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
由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牵头起草的《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要求》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并于2025年4月26日前反馈至秘书处邮箱(381819843@qq.com)。逾期未反馈视作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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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要求》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1.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要求(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附件3.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