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石河子农产品流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经协会秘书处及标准委员会讨论决定,由新疆农垦科学院和石河子大学提出并归口的《新疆青贮玉米窖贮与质量分级标准》和《新疆南部地区麦后复播青贮玉米栽培技术规程》共2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参与起草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协会标准制定工作要求,严把质量关,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达成行业内最广泛的共识,确保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联系人:张力 电话:18149931215
邮箱:490507226@qq.com
石河子农产品流通协会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