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修改单扩大了原标准第一法的适用范围,适用于谷物及其制品(含带馅料面米制品)、以小麦粉为原料的焙烤食品(含带馅料焙烤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酒类、调味品(酱油、醋、酱及酱制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与原标准第一法比较,适用范围增加了小麦粉制品、以小麦粉为原料的带馅料面米制品、以小麦粉为原料的焙烤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等食品类别,并依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报批稿)的限量要求调整了大麦、小麦等样品的检测线性范围,提高了检测标准与新修订限量标准的匹配度。
相关标准如下:GB 5009.1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含第1号修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