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发挥标准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团体标准优质发展,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根据《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和我会团体标准的规定,现对以下标准进行修订,以便广大成员单位和相关利益方进行知悉和反馈。团体标准修订标准名称:
1. 保健用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膏贴类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
3.粉类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
4.擦抹类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
5.艾条(柱)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
6.草本凝胶保健用品技术规范
7.草本抑菌凝胶保健用品技术规范
修订原因:针对健康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对现行标准进行了更新。
主要修订内容:根据用户反馈和市场需求,对现有标准进行了优化和改进,修改了某些术语的定义,调整了测试方法和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补充了新的技术指标,更新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引用等内容。
修订有效期:自公示之日起11日生效。
对以上修订的标准,欢迎广大成员单位和相关利益方对修订内容进行反馈和意见提出,参与修订的企业作为起草单位在国家标准委网上公告。请将反馈和意见发送至我方指定邮箱(hnjkcy@126.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标准修订意见反馈”。
公示期限为30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限届满后,我方将对收到的反馈进行综合考虑,并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调整。修订后的标准将在公示后的30天内正式发布和实施。
感谢各位成员单位和相关利益方的支持和配合,我们将秉承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不断努力完善和提升标准体系,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
2025年3月11日
附件:保健用品相关团体标准
保健用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膏贴类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
粉类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
擦抹类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
艾条(柱)保健用品生产技术规范
草本凝胶保健用品技术规范
草本抑菌凝胶保健用品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