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绿色低碳企业标识》《绿色低碳贸易标识应用标准》团体标准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了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先进及可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审阅标准文本,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填写《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于2025年3月24日前将反馈意见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清洁生产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秘书处指定工作邮箱。逾期未回复的将按无异议处理,感谢支持!
联系人:黄雅柔 020-83773323
邮 箱:gdcpabwh@163.com
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
2025年2月20日
《绿色低碳贸易标识应用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绿色低碳企业标识》(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征求《绿色低碳企业标识》《绿色低碳贸易标识应用标准》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