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业农村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陕西省标准化条例》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现就做好农业农村领域地方标准申报和立项工作,征集2025年农业农村领域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重点
(一)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文件或会议等明确要求完成的地方标准项目。
(二)支撑“两重”(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两新”(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领域,赋能我省重点产业链的相关地方标准项目。
(三)《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涉及农业农村领域的地方标准项目。
(四)《陕西省特色现代农业标准体系(2024版)》提出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五)《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地方标准清理结果的通告》(陕市监通告〔2024〕42 号)中明确需修订的地方标准项目。
(六)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新型城镇建设、节粮减损等农村领域地方标准项目。支撑我省特色现代农业产业链中亟需结构性优化的强链、补链地方标准项目。
(七)满足复审条件需修订的地方标准项目。
下列情况不予立项:
(一)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二)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
(三)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有机、绿色农产品标准;
(四)利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
(五)关键技术要求未得到充分验证、无实际适用对象和应用场景的;
(六)仅限于在设区市行政区域有特殊技术需要、适用范围小、覆盖面窄的;
(七)国家、行业或地方已有类似标准,且制定内容未能体现我省特殊技术要求的;
(八)行政法规和规范文件已作出规定的,制定增加权利人职责、权力、义务事项的;
(九)没有政策支撑对市场主体开展评比、达标、评价、考核等事项的;
(十)申报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逾期未完成的;
(十一)其它不予立项的情形。
二、立项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立项申请,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先进性。标准草案按照 GB/T 1.1-2020及 GB/T 20001等标准的规定起草,要求结构清晰,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起草组成员应真实体现其在标准起草工作中的作用,应当掌握标准化法律法规、熟悉地方标准制定程序,具有起草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工作经历。
(二)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所明确的标准名称、主导单位(第一起草单位)、项目负责人(第一起草人)、参与单位等信息一经下达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因客观情况或变化需变更的,由项目主导单位向省农业农村厅提交书面申请,经我厅确认并报送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同意后调整或变更。
(三)地方标准应当在计划下达后12个月内完成送审稿报送工作。需延期的项目,项目申报主导单位应当在到期前2个月向省农业农村厅提出书面申请。经省市场监管局同意后,可以延期,延期不得超过3个月。逾期未完成的,该项地方标准计划自动终止。存在未完成项目的单位应减少新项目申报,尽快完成已下达计划。往年已立项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超过计划要求期限仍未完成报批的,项目自动终止,需要继续制修订的项目,经我厅复审后,重新申报制修订立项。
三、申报方式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机关单位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台资企业向我厅提出项目申请,经组织评审确定申请项目后,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
四、申报时间
2025年农业农村领域省级地方标准项目申报立项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材料
(一)《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附件,标注盖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
(二)标准草案(需明确标准项目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标准文体要素完整。拟修订的标准项目,还需说明拟修订的内容);
(三)标准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含标准适用性分析、宣贯培训计划、实施情况调查计划、推动标准实施、实施效果评估的相关举措);
(四)标准内容涉及知识产权的,应当提供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证明性文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每个项目的申报资料按照申请书、标准草案、标准实施方案、其他补充资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六、有关要求
以上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请一并报送至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标准科(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七路118号农检大楼409室)。
附件: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2月7日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赵君,029-87323157;省农安中心张毅,029-86361557,sxnazxbz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