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发展规划(2024-2027年)》《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全行业公开征集2025年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团体标准项目、专家组、工作服务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体标准项目征集
(一)重点领域
1、新污染物管理:新污染物检验检测、排放控制、风险评估等;
2、碳达峰碳中和管理:环境领域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温室气体减排情况评估、温室气体管理信息披露、碳排放交易、减污降碳协同、CCUS、低碳评价等;
3、环保技术:环境要素污染治理技术(水/气/土/固/噪/辐)、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生态安全保障技术、环境监测检测技术、资源化利用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绿色低碳技术、信息化技术等;
4、技术产品:环保仪器设备与装备、环保设施工程、环保功能材料、副产物副产品等;
5、科技评价:环保技术、成果、平台、人才、职业标准等;
6、其他涉及生态环境和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的标准。
(二)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相关机构。
(三)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并与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无交叉、无重复、无冲突,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2、标准主(参)编单位应具备与标准内容相关的工作基础和业务能力,对拟申请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完成团体标准草案;标准主编人员熟悉标准编写规定,具备解决编制过程中专业技术问题能力;鼓励相关单位联合申请,参编单位原则上不能少于3家;
3、标准编制经费由主编及参编单位自筹,经费额度应能支撑标准编制的全过程。
二、专家组征集
(一)征集数量
本年度拟在优先支持的领域方向建立10个专家组。
(二)领域方向
优先支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微塑料等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减污降碳协同、碳披露、碳减排、碳核查、碳市场信息化等碳达峰碳中和领域;能源、冶金、有色、石化、化工、印染、建材、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其他符合学会团体标准体系发展的领域方向(详见附件1)。
(三)申请主体
每个标准专家组人数为15-20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由符合条件的拟任专家组组长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提出申请。
(四)责任义务
专家组作为学会标准化工作的咨询审查机构,受学会标准化办公室委托,负责专业领域团体标准体系设计和标准研制,开展具体团体标准项目技术咨询审查等工作。
(五)任职条件
1、组长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副组长及成员应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从事标准化工作年限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技术标准情况;
4、牵头或参与过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编制的优先。
三、团体标准工作服务中心(领域/区域)征集
(一)工作内容
根据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相关管理规定,在学会授权范围内完成团体标准相关管理工作。
(二)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相关机构。
(三)申请要求
1、具备整合所在行业领域或区域的相关资源,支持标准编制的能力;
2、熟悉相关技术领域技术标准情况,作为主编单位承担过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编制的优先;
3、认可学会标准工作的发展理念,能够依照学会标准工作相关规定开展具体管理工作;
4、申请单位未涉及科研诚信及违法违纪行为。
四、申请程序
1、标准项目申请。申请单位进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平台(https://biaozhun.chinacses.org.cn/cms/index.html)点击“标准申请”进行用户注册,完成线上标准立项申请书填写,并上传标准草案,由标准工作组进行筛选;
2、专家组申请。将《专家组组长登记表》《XXX领域标准专家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附件3)发送至CSES_jstg@163.com;
3、团体标准工作服务中心申请。将《团体标准工作服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4)发送至CSES_jstg@163.com;
4、截至日期到2025年3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标准化工作办公室 王立雪 高强 曹云霄 卢佳新
电 话:010-62216415、010-62210466
邮 箱:CSES_jstg@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
邮 编:100082
附件下载
附件1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体系.pdf
附件2 专家组组长登记表.doc
附件3 XXX领域标准专家组成员名单.docx
附件4 团体标准工作服务中心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