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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食品安全国标审评委员会成立

发布日期:2010-01-23   复制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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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月20日,卫生部在京举行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成立大会。

    1月20日,卫生部在京举行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成立大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代表出席会议。

    据悉,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10个专业分委员会的350名委员和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商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20个单位委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审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出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建议,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承担食品安全标准其他工作。委员会下设食品产品、微生物、生产经营规范、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污染物、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10个专业分委员会。

    卫生部部长陈竺说,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卫生部负责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卫生部会同农业部等各相关部门经过认真推荐,严格遴选,产生了我国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前期我们已经拟定了《审评委员会章程》,明确了审评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规则,旨在充分发挥多学科专家的作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把好技术关和政策关,依法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工作。

    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工作,陈竺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法,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标准重要性的认识。他强调,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是切实维护公众身体健康的需要,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二是要科学分析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形势,明确工作任务。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卫生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包括清理完善现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基础研究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等方面。三是要团结协作,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职责。一方面是要坚持标准工作的原则,做好标准审评工作,另一方面要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审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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