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乡镇(村、居委)农贸市场管理,我局组织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编制了广东省地方标准《乡镇(村、居委)农贸市场管理规范(送审稿)》(见附件1)。根据《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和《地方标准编制指南》中征求意见的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电子邮箱:gdfsck@qq.com。
二、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76号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6日。
1.《乡镇(村、居委)农贸市场管理规范(送审稿)》.pdf
2.《乡镇(村、居委)农贸市场管理规范(送审稿)》编制说明.pdf
3.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