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浙环监协〔2023〕47号)要求,我会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完成《土壤与沉积物 得克隆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水质 得克隆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土壤和沉积物 20种全氟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水质 20种全氟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4个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附件8),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请有关单位填写《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附件9),并于2024年12月28日前将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我会。
联系人:施倩玮
电 话:0571-28891565
邮 箱:zjema2008@163.com
1.《土壤与沉积物 得克隆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征求意见稿文本
2.《土壤与沉积物 得克隆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编制说明
3.《水质 得克隆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征求意见稿文本
4.《水质 得克隆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编制说明
5.《土壤和沉积物 20种全氟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文本
6.《土壤和沉积物 20种全氟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编制说明
7.《水质 20种全氟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征求意见稿文本
8.《水质 20种全氟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编制说明
9.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