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名酒鉴定规范》团体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期限自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17日止。有关意见请反馈至本会秘书处。
联系人:招原春(020)38835232
邮箱:gdaqi@gdaqi.org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2:《名酒鉴定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3: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doc
附件1:《名酒鉴定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pdf
关于《名酒鉴定规范》团体标准征集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