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市建立科学合理的地方标准体系,发挥地方标准对推动四平市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按照《四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征集四平市2025年地方标准制定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加强标准化建设,引领和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创建为中心,鼓励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科研机构等开展或者参与四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充分了解本行业对地方标准制修订的需求,按需择优申报项目,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申报的地方标准项目应与各自领域标准体系相符合,与各行业领域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中心工作相融合。
二、征集范围
四平市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领域因区域特殊性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需要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规范的,可以申请制定四平市地方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主导申报的项目,由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四平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表》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其他单位申请的项目,项目申请单位应积极与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汇报沟通,并经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四平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表》签署意见,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本次项目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各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四平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表》和地方标准草案、标准编制说明一式3份连同相应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将不予列入论证项目。
《四平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表》可在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告栏目中下载。
联 系 人: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张钰
电 话:3099182
电子邮箱:spbzh@163.com
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