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 食品伙伴网 |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化妆品 | RSS订阅
标准动态标准公告中心动态标准化知识文献检索
搜索关键词:
下载中心首页 » 动态公告 » 标准动态 »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关于公布2024年度第七批《便携式电子计价秤自动检定装置》等五项团体标准立项名单的通知(量学发〔2024〕271号)
推荐文章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关于公布2024年度第七批《便携式电子计价秤自动检定装置》等五项团体标准立项名单的通知(量学发〔2024〕271号)

发布日期:2024-12-08  来源: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复制网址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关于公布2024年度第七批《便携式电子计价秤自动检定装置》等五项团体标准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要求,加快促进计量测试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根据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标准化工作安排,经立项评审,现公布学会2024年度第七批团体标准项目名单。

一、编写要求

(一)团体标准的编写应严格参照GB /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执行。

(二)标准起草过程中,应参照立项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并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团体标准编写质量,团体标准中的相关技术应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中的相关技术要求,同时应充分借鉴国外先进标准,避免与现行标准产生交叉和矛盾。

(三)团体标准初稿完成后,应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设计和生产单位,征求意见时间为30天。收集反馈意见数量应不少于20份,起草组逐一参考并修订后,形成征求意见汇总表。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需上报学会,以便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征求意见工作。

(四)团体标准编制单位在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标准送审稿、编制情况说明等材料后,应及时上报学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后,学会将组织召开团体标准评审会。

二、其他要求

本批立项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12月,逾期未获得学会团体标准审查通过的,需重新申报立项。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佳楠 张子申

联系电话:(010)59196603  59196612

电子信箱:zhangjianan_1994@163.com

附件:中国计量测试学会2024年度第七批立项团体标准名单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2024年度第七批立项团体标准名单(1).docx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关于公布2024年度第七批五项团体标准立项名单的通知(2).pdf

相关标准如下:
便携式电子计价秤自动检定装置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bz#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363986600

 
 
[ 动态公告搜索 ]  [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动态公告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标准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