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的有关规定,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研究院申请的《枸杞中4种链格孢霉毒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畜禽肉中7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畜禽肉中22种磺胺类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畜禽肉中10种硝基咪唑和大环内酯类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4项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张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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