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质量管理规范》等5项地方标准(见附件1-5)送审稿已编制完成,根据《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6),于2024年12月29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755-83070326。
电子邮箱:biaozhunchu@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公共数据质量管理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3.《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地铁》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4.《产业园区运营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5.《首席质量官制度实施指南》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6.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