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进一步促进团体标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海南省质量检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海南省质量检测行业协会于2024年10月11日对团体标准《儋州市农产品公用品牌标识使用规范》进行立项论证,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实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海南省质量检测行业协会
2024年10月30日
立项通知(琼质检协发﹝2024﹞34号).pdf
立项申请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