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省调味食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会对《调味食品产业调味工艺师等级水平评价认定规范》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评审,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予以立项。
请团标起草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省调味食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按时完成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田书义 手机:18953759877
电话:0531-88966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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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调味食品协会
2024年11月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