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及行业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标委联[2019]1 号)的规定和《内蒙古质量与品牌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内蒙古质量与品牌促进会对《托县辣椒》《托县辣椒品种选择和良种繁育技术规程》《托县辣椒栽培与采后处理技术规程》团体标准已进行立项审查。经研究,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予以公告。
请各团体标准编制单位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内蒙古质量与品牌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团体标准编制工作,按计划完成编制工作。
联系人:韩鹏鹭,联系电话:15661011116
内蒙古质量与品牌促进会
202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