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卫生健康委推荐的《中医药膳术语标准》(项目编号2018187)列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8年度地方标准立项计划。按照《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辽宁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并于2024年10月21日前以信函、传真的形式反馈给省卫生健康委法规处。
电 话:024-23381009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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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1:《中医药膳术语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 件2:《中医药膳术语标准》编制说明
附 件3:《中医药膳术语标准》意见反馈表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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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医药膳术语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中医药膳术语标准》编制说明.doc
附件3:《中医药膳术语标准》意见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