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按照《江西省乡村产业振兴协会团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我会认真研究和审查,同意《泰和乌鸡蛋》该项团体标准立项,现予以公示。
请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抓紧落实和实施项目计划,强化编制过程中的质量管理,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任务。如有单位(或个人)对立项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娟
手机:19379897322
邮箱:jxxc1213@163.com
江西省乡村产业振兴协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