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有关规定,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联合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组织行业专家对《地下水氨氮和硝酸盐氮污染原位微生物修复技术规范》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论证,并在广东环保产业网及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网站完成公示。公示无异议,符合立项要求,现予以立项。
请标准起草单位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该标准制定工作,严把标准质量关,广泛听取意见,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时完成标准制定工作。
(联系人: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周玉珍 020-83517493 陈诚 020-83224979)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地下水氨氮和硝酸盐氮污染原位微生物修复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