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报批稿)》地方标准(见附件1)于2024年7月5日通过了专家评审,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填写四川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反馈至联系人邮箱。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028-80589071
地 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邮 箱:126589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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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四川省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2:四川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