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政务诚信评价规范》等12项天津市地方标准已完成起草工作。根据《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各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含具体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1。
请将意见填入“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中,并于2024年9月22日前传真反馈,逾期未反馈按无意见处理。
附件:1.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咨询联系方式
2.意见反馈表
2024年8月22日
(联系人:刘璟,电话:27113030,传真:27113002)
附件1: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咨询联系方式.zip
附件2:意见反馈表.doc